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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今后,经适房购买5年后确需出售 政府统一回购再分配

发表于2011-05-24

房改之后,作为保障性住房的一大类,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分配和管理一直备受关注。5月23日,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全省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后5年之内不得上市交易,购买5年之后的经济适用住房确需出售的,由政府统一回购,作为保障性住房房源,面向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分配。

这一政策变化是在新近出台的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中出现的。而根据此前的相关政策,山西省的经济适用住房是允许在购买5年后出售的,并没有政府统一回购的限制。

相关专家称,对经济适用住房买卖政策的变化,反映出山西省在加大力度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同时,也更加注重健全保障性住房的分配、管理和退出机制,力求将有限的保障性住房资源配置得更加合理,体现公平与公正。

今年,山西省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37.54万套,其中新建经济适用住房3.4万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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